最近家裡陸續發生了一些事,都跟法律有關係。


 



事件一


Jenny的弟弟在多年前,過度膨脹信用欠下大筆卡債,當時他剛退伍,那時也沒有像現在有所謂『卡債協商機制』,所以家中長輩拿了一比錢出來幫他清償銀行欠款,但附帶條件是減卡。事過境遷的多年之後,我們都以為事件已經圓滿解決。


怎知,最近弟地的工作地點收到法院的「強制執行」通知,要求老闆強制扣下部分薪水,經查明後是多年前欠某銀行的卡債,她們送法院裁定強制執行。可是,這筆錢在56年前已經償還了,怎麼還會有這個判決呢?家人收到這個通知都一頭霧水!更有趣的事是,目前的債權人不是當年的那家銀行,而是另一家債務公司。多次電話聯絡後,這家公司說,你可以去抗告呀,不然我們有法院的強制命令,就是要執行。


問題一,我們怎麼會留下這許多年前的繳款證明呢?問題二,原來的銀行因經營不善已經結束,所以將大批債權轉賣,我們也無從查證這些仳漏如何產生。


難道已經還過的錢,因為銀行的疏失,因為法院的裁決,我們就要再還一次嗎?


 



事件二


Jenny的爸爸,也是多年前發生一場車禍,保險公司出面和解,法院判賠對方7萬多元。現在保險公司要追討這筆賠償金,也是透過某法律顧問公司處理。她們的的專員,三天兩頭打電話來,追問原因,說明要送民事庭裁決‧‧‧等等的狀況。Jenny爸爸對於整件事的處理有意見,決定置之不理(這是不對的態度,但不是我要探討的重點,因此簡單帶過)


現在問題來了,這家所謂「法律、財務處理公司」找不到Jenny爸爸,從家人著手,一次在娘家接到電話,留下了手機號碼給對方,他們就開始從我下手展開溝通。其實Jenny覺得事情還是要好好解決,所以也願意跟爸爸談一談,當然因為Jenny爸爸的拗脾氣,目前懸而未決。


可是我後來又接到電話,重複的說法又說了一堆,Jenny也表達已經談過的結果,怎知對方就表示,不要以為您父親這件是可以就這樣結束,債務還是有繼承的問題,你們還是得解決的。Jenny是明辨是非的人,聽到這裡火氣就上來了,直接回答她:『小姐,你是在威脅我嗎?該說的我都說了,我沒什好說了。』我突然明白,什麼法律顧問公司,根本就合法的討債公司,她們也不是真心想透過民事訴訟處理,就是想辦法把錢要回去而已。


 



事件三


前兩個星期,Jenny婆婆收到法院的掛號信,原因是很多很多年前,Jenny公公在梨山和友人租了一塊地種蘋果,現在國家要追討這塊地,因此林管處就透過法律程序民事訴訟追討。Jenny公公已經過逝很多年了,因此法院的文件上列的被告人名字是婆婆、老公和小姑,讓接到掛號信的婆婆嚇壞了,直說這應該是詐騙信(這年頭詐騙集團真是太猖獗了)


當然經過查證,這件事是真的,當然查證的過程,打了好多電話,又是法院又是林管處,整顆心也懸著,一家人都不舒服。而且不久之後,老公她們還得跑一趟法院出庭,聲明放棄,有點小麻煩!


這件是我的直覺是,林管處通知我們,我們簽個放棄及歸還國有土地的文件就好,何苦勞師動眾又是律師、又是法院通知,然後小老百姓還得出庭聲明‧‧‧後面可能還有訴訟費用的問題,實在有勞民傷財之虞。


 



Jenny一直是奉公守法的小老百姓,也尊重、遵守法律的種種規範。可是最近的事讓我不經聯想起有人說過:法律是保障懂法律、並會利用法律保護自己的人。再加上台灣最近的新聞事件,都是名人政要,怎麼利用法律保護自己,遊走在法律邊緣。所有的事只在乎合法與否,道德、道理、是非都被法律所覆蓋、模糊。


法律,真的保障了我們嗎?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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